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样的

1.法定继承分顺序,第一顺序是配偶、子女和父母,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、祖父母与外祖父母。继承开始,先由第一顺序人继承,无第一顺序时才轮到第二顺序。
2.通常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遗产应均等。但困难且无劳动能力者,分配时要照顾;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居者,可多分;有能力却不尽义务,应少分或不分。协商一致也能不均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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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,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,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,但存在特殊情况。
法律解析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法定继承的顺序清晰,第一顺序为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继承开始,优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;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,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。在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,通常份额均等。不过,对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给予照顾;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;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。并且,继承人协商一致也能不均等分配。如果大家在法定继承方面遇到复杂问题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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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法定继承按顺序进行,第一顺序为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这一规定保障了与被继承人关系最密切的亲属的继承权益。
2.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,但存在特殊情况。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照顾,保障其基本生活;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,以鼓励赡养行为;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,体现公平原则。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。
3.建议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,秉持公平、友善原则,充分考虑特殊情况。若出现纠纷,可先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可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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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
(1)法定继承存在明确的顺序,第一顺序为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继承开始时,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。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,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继承资格。
(2)在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,通常遵循均等原则。不过,存在特殊情况。比如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得到照顾;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能多分;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的继承人,可能少分或不分。同时,若继承人协商一致,遗产分配也可不均等。

提醒:
法定继承情况复杂,不同家庭面临的情形有差异。若遇到法定继承相关问题,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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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确定继承顺序
明确被继承人去世后,先看是否有第一顺序继承人。若有,由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;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,才由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继承。

(二)遗产份额分配
一般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。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给予照顾;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,可适当多分;有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,应少分或不分。继承人协商一致,也可不均等分配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,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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